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工程、保温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飞机跑道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压力容器、机械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设施、标牌、五金、电线电缆、日用品、钢材、建材(涉矿产品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