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机电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服务。制造、加工:发电机组;销售:机电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金属材料(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不得以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交易、不得开展违反金融法规的经营活动)、装饰材料;机电产品租赁。(NMD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