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产品生产、开发、加工及销售;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旅游产业综合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农业服务、指导、咨询;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生态环保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汽车租赁、劳务派遣、旅行社及相关业务(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