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施工,铁路运输设备配件开发、制造、销售、修理,钢材预处理、开卷、铆焊、边角料的加工销售,机械、非标准装备制作销售,铝合金门窗、玻璃加工及安装;建材销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特种工程;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