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含电子公告服务);出版物经营、食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网页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除网络广告);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及会务服务;销售:金属纪念币(章)、工艺品(除艺术品及文物)、珠宝玉器、收藏品(除文物)、金银饰品、日用百货、节能环保产品;修复、养护、装裱、封装收藏品(除文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