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开发和经营;农业综合技术开发、商务服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整理、投资及经营;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造林绿化及园林绿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建设;酒店、餐饮经营;林木种植;林产品加工、销售;林业项目工程施工、投资、运营;林业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咨询、规划设计管理、项目管理;苗木种苗生产销售;农林化肥、农药销售;农产品生产、销售;劳务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