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文艺表演;演出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组织体育交流活动(不含比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项目投资;筹备、组织、策划文化节、艺术节、民俗活动、演出;舞台设计;婚庆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舞蹈培训;声乐培训;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性运动项目);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工艺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服装鞋帽。(“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