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办公设备及耗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通讯设备、数码产品、家用电器、教学设备、厨具、家具、文化用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技术服务及维修、计算机、电子产品配件、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维修;计算机网络工程、集成工程技术服务及维修;网络综合布线;楼宇监控、智能化系统技术服务及维修;室内外装饰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