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公路标志设计;机电设备租赁与售后服务;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脚手架劳务分包;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