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弱电工程、监控工程、网络工程、防雷工程、通信工程和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会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办公用品和耗材、消防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LED显示屏、家用电器、建材、家具、电线电缆;广告制作和发布;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租赁;机房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