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文化艺术咨询;户外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及培训;户外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咨询;体育设备、器材租赁;健身服务;国内旅游业务;票务代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旅游咨询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及住宿服务;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企业策划;舞台灯光音响设计;销售:工艺品、旅游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服装服饰、灯光音响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