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非金融机构申请设立从事支付服务业务;数据处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票据中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维修、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自助银行设备运营管理维护;档案数字化加工及保管;柜员业务;市场调查;维修机械设备;银行现金清分整点管理;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银行后台集中作业业务记账处理;银行专业设备技术研发。(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中国人民银行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