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劳保用品的销售;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专业音响设备及灯光器材的批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防火防雷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空调系统的设计及施工;网络工程、通讯设备、安防产品及工程、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