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防产品生产(凭相关许可证在分支机构经营)、研发、销售及服务;智能建筑产品及系统的研究、开发、维护维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智能建筑产品及系统的提案、设计、采购、施工销售;建筑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集成;机电产品、多媒体联网防盗报警系统、楼宇对讲、闭路监控、门禁系统的销售安装;进出口业务;劳务分包(不含劳务输出及劳务派遣);装修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