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8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