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承办;赛事活动的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广告代理、设计及发布;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策划;庆典活动、商业演出、商业广告表演、租赁道具;文化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美术、书法、绘画、乐器、武术、口技表演兴趣爱好培训(上述经营范围不包含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