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设备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摄像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摄像器材租赁;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摄影摄像器材、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家用电器、通用设备、照明器材、五金交电、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空调设备;室内装饰装潢设计,建筑工程施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影视制作(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服务,电信业务经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