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综合开发建设;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交通工程、通讯工程施工;广告位出租;物业管理;房屋信息咨询;仓储(危险品储存除外);资产经营管理;停车场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政策咨询、房屋征收现状调查、代办房屋征收手续、代签房屋征收协议;销售:建材,装饰材料;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布标喷绘;字牌灯牌广告发布、制作;舞台展板形象设计;汽车、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