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公路工程、防水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河道疏浚、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机电设备、水电、制冷设备安装;机械设备销售、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