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在半导体等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内进行投资。二、从事新产品和高科技的研究和开发,转让由此取得的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提供与英飞凌产品、技术和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及售后服务(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业务除外)。四、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经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在其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并提供会计财务支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3、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产品促销及咨询服务,4、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五、为公司投资者及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六、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七、进口母公司,及其控股关联公司的产品及同类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国内采购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八、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九、购买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可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