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钢材、混凝土添加剂、工程劳务分包;承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安装拆,除,制作彩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