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矿产品资源开发及加工,农业及农产品生产开发,经营县政府或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城镇、交通、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融通筹集、投资、建设、管理、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管理,土地开发及收储,农村产权交易,房地产开发、销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成品油经营(仅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资产收购(特殊资产)、管理、处置,资产(特殊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特殊资产)进行管理、处置,资产(特殊资产)管理咨询;进出口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