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培训、运用与推广,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低碳园区规划;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货物或技术)、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通讯器材、化工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园林绿化;自有房屋出租、货物仓储;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会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