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河道疏浚、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航道与港口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照明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边坡喷铆、管道安装工程,玻璃幕墙、机械设备、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业建筑烟囱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