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通信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化妆品、卫生用品、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农产品(除专项)、工艺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玩具、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仪表仪器、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及技术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及发布。(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