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承建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上述范围以公司资质证书为准,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