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模板脚手架工程、桥梁工程、输变电工程、隧道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商品混凝土预拌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水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