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稻米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示范推广;稻鱼复合种养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加工销售;花卉、苗木、水果、蔬菜种植及销售;粮油食品、干货批发、淡水产品养殖及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农业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服务;从事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经营活动;农业商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承担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文旅开发,共享农庄,康养和民宿体验,蜜蜂、家禽、家畜的养殖、收购和销售;农作物种子销售;腊肉、香肠、糟辣椒制品加工、销售,食用动物油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