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光缆、光纤连接器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用配线设备(含光设备)、机柜、户外通讯及智能设施的相关集成的研发、加工和销售,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专业恒温恒湿环境控制系统,精密能源控制配电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研发、加工、销售,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维护,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